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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造血干细胞(骨髓)、器官、遗体捐献的动员、宣传和数据储存

    2018-12-27

    公共服务

    造血干细胞(骨髓)、器官、遗体捐献的动员、宣传和数据储存、检索服务业务手册

    临沂市红十字会发布

    2018-10

    造血干细胞(骨髓)、器官、遗体捐献的动员、宣传和数据储存、检索服务

    业务手册

    目 录

    一、前言………………………………………………………1

    二、服务要素

    (一)事项名称………………………………………………1

    (二)办理依据………………………………………………3

    (三)受理单位………………………………………………3

    (四)办理条件………………………………………………4

    (五)申请材料………………………………………………4

    (六)基本流程………………………………………………4

    (七)办理时限………………………………………………4

    (八)咨询方式………………………………………………4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编写。主要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

    二、服务要素

    服务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实施机构、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

    (一)事项名称

    造血干细胞(骨髓)、器官、遗体捐献的动员、宣传和数据储存、检索服务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2月24日通过,2017年5月8日起实行)第三章第十一条:“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2、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2002年9月28日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四)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骨髓)、器官、遗体捐献的动员、宣传和数据储存、检索工作。”

    3、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5年5月6日通过)第十条:“(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红十字会、北城新区府佑大厦B座10楼1009室

    (四)办理条件

    要求本着自愿、无偿、意志坚定的原则报名登记、捐献血样18—40周岁,身体健康,有固定的联系方式。参加采集活动的志愿者应征得家人支持。

    (五)申请材料

    填写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志愿捐献者登记表和健康状况征询表。

    (六)基本流程

    1、了解造血干细胞捐献基本知识;

    2、征得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同意(书面或口头同意);

    3、填写登记表和健康状况征询表;

    4、等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通知,集中到采集站采集血样;

    5、发放荣誉证书。

    (七)办理时限

    工作日办理。

    (八)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812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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