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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沂水县红十字会开展2024年“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月”活动

    2024-05-13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贯彻条例,庆祝中国红十字会建会120周年,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5月11日下午,县红十字会联合沂水县红十字明亮义工志愿服务队在月澜湾社区进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月”科普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社区居民普及了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包括捐献的意义、流程、法律法规等。他们耐心解答居民们的疑问,让更多人了解到器官捐献是一项无私奉献、拯救生命的崇高行为。

    县红十字会将继续携手各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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