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平邑县红十字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会上,常务副会长赵治全领学了《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随后,干部职工对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如何做好全县红十字工作做了深入讨论。
会议要求,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工作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赵治全同志强调,新颁布的《条例》自2022年7月1日开始施行,我会要结合各类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下一步,平邑县红十字会要以《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为抓手,团结带领广大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奋力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