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省会批复我市为中国红十字会首批红十字参与养老试点市,市红会与市民政局、老龄委联合出台文件,指导县区红十字会开展医养结合红十字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师资力量参加了总会举办的养老师资培训班,在临沂卫校和山东煤炭温泉疗养院共同设立养老护理培训机构,加强罗庄区、郯城县、沂南县三处曜阳托老所建设,指导沂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养老机构利用援建设备加强失能老人照护工作;加大照护培训力度,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志愿服务,开展义诊赠药、老年关爱照护服务等活动20余场次,服务老年群众2000余人;联合云蒙湖库区任职第一书记开展壹元爱心助老扶贫项目,资助近百名高龄老人在幸福院享受一年的营养午餐,受到普遍欢迎。
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二、办理依据
(一)《红十字会法》(2017年2月24日通过,2017年5月8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undefinedldquo;国家对红十字会兴办的与其宗旨相符的公益事业给予扶持undefinedrdquo;。
(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5年5月6日通过)第十条:undefinedldquo;(十二)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undefinedrdquo;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红十字会、北城新区府佑大厦B座10楼1003室。
四、办理条件
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基本流程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工作日办理。
九、咨询方式
咨询: 872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