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建立学校红十字会236个,发展红十字青少年75600人。争取中国红十字爱心企业联盟、巴蜀力量奖学(教)金65万元,1100余名优秀师生获得了奖励。临沂卫生学校、临沂第七实验小学获得“全国红十字模范校”荣誉称号,莒南县第一中学、莒南县第四实验小学获得“山东省红十字模范校”荣誉称号。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在促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开展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开展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2月24日通过,2017年5月8日起施行)第三条:“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5年5月6日通过)第十条:“(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红十字会、北城新区府佑大厦B座10楼1001室
四、办理条件
有意愿参加红十字青少年的各级各类在校学生。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
六、基本流程
(一)填写登记表。
(二)由所在学校红十字会受理,上报上级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负责市直各学校,县区红十字会负责本辖区学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工作日办理。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812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