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应急救援被市政府纳入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67支,建立市级救援实训场地2处,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连续5年参与全市“防灾减灾日”救援现场演练,在四川汶川地震、云南鲁甸地震、江苏盐城特大风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奔赴灾区开展救援,为灾区恢复重建贡献了沂蒙力量。
战时和武装冲突时期救护救助等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战时和武装冲突时期救护救助等服务
二、办理依据
(一)《红十字会法》(2017年2月24日通过,2017年5月8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
,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
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5年5月6日通过)第十一条:
“依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会在战时和武装冲突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红十字救护队,参与战场救护;
2、在武装部队中依法协助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对战区平民进行救助;
4、协助战俘、被监禁者及难民与家人取得联系,转交钱物,并为此建立必要的通信渠道;
5、参与探视和见证交换战俘。”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红十字会、北城新区府佑大厦B座1001房间
四、办理条件
战时和武装冲突时期的自然人。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本人照片。
六、基本流程
(一)登记:
电话:0539-8129382
QQ群:51921823
现场: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佑大厦B座1001房间
(二)依据红十字会自身条件给予救助救护服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工作日办理。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812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