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临沂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专题学习研讨活动。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长江主持,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内容,就《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进行了重点学习,并进行了专题研讨交流。
于长江进行了总结发言,指出,《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是一部保障和规范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弘扬红十字精神,促进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省级地方法规。《条例》的实施,有利于解决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是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量开展的重要法治保障。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落实措施,定期督导推进,确保《条例》在我市宣传贯彻落实到位,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大力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红十字系统依法治理能力;三是切实抓好贯彻实施,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2022年6月9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