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0日,临沂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长江主持并讲话,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于长江分享了《“六个必须坚持”故事摘编》中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三篇小故事,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并就学习情况作了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依法治会、依法兴会是做好红十字工作、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深刻领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推进法治红会建设,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依法依规做好人道服务工作,切实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办好为民服务实事好事,以为民服务实绩检验法治红会建设实效。要依法依规做好捐赠款物接受、管理、使用工作,及时公开捐赠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红十字工作透明度;要发挥红十字宣讲团作用,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普法和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宣讲活动,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建好“博爱家园”“红十字救护站”“红十字博爱卫生站”等基层红十字阵地,经常性开展救助帮扶、救援救护、健康义诊、养老照护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人道服务,切实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红十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