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为“廉政自省日”,临沂市红十字会结合近期募捐救助工作的实际,开展以“严守工作纪律,做好灾害人道救助工作”为主题的“廉政自省日”教育活动。
在“廉政自省日”教育活动中,能够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本着做好阶段性工作的原则,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山东省民政厅《进一步加强抗灾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及省、市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办法等,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通过学习,全体人员一致认为作为人道主义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严守纪律、认真履职、勇于担当,要紧紧围绕抗灾救灾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快救灾款物筹集、发放,严把救灾物资质量关,规范使用范围、救助标准、发放程序,建立监管制度,建立发放台帐,及时公开救助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专款(物)专用,在规范发放程序和手续方面,救灾物资资金的发放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救灾物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不能将款物挪作他用。三是要严格执行财务和物资采购、保管、接收、使用等工作制度,严把救灾物资质量关,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救灾物资资金的来源、数量及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违反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受灾群众根本利益。
通过本次“廉政自省日”主题教育活动,党员干部深化了“学思省悟”的思想境界。“学”透了党规法纪和规章制度;“思认真反“思”查摆工作上存在找差距和问题;反“省”自身,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悟”清人生道理,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增强教育的影响力和震撼力,推动了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