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红十字志愿者服务时间及贡献大小,我省将对红十字志愿者实行星级认证制度,设立一至五星级志愿者。
第一条 星级晋升原则
(一) 星级逐级晋升,一年晋升一次,一次一级。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一个基数(120 小时,15 个工作日),符合相关条件的,每年晋升一级。
(二) 在短期内投入大量时间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按照“时间晋级”方式给予晋级。
(三) 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多年,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每年达到所要求的晋级服务时限,可对多年的服务时间予以累计,按照“累计晋级”方式给予晋级。
第二条 晋级计算公式
一星级:120 小时;
二星级:一星级+120 小时= 240 小时;
三星级:二星级+120 小时= 360 小时;
四星级:三星级+120 小时=480 小时;
五星级:四星级+120 小时= 600 小时。
第三条 晋级程序
(一)星级评定和晋升,根据权限进行。
(二) 符合一、二、三星级志愿者评定条件的,由县级红十字会向市级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附志愿服务记录和证书),经审核通过后,市级红十字会报省红十字会备案, 并领取相应数量的证章。由市级红十字会授予志愿者一、二、三星级称号,同时颁发星级证章。
满足四星级志愿者晋升条件的,由市级红十字会向省红十字会提出申请(附志愿服务记录和证书),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红十字会授予志愿者四星级称号,同时颁发星级证章。
满足五星级志愿者晋升条件的,由省红十字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出申请(附志愿服务记录和证书),经审核通过后,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志愿者五星级称号,同时颁发星级证章。
(三) 各级红十字会每年5 月上旬,进行一次统一的星级晋升和一星级志愿者称号的认证。
第四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红十字会负责解释自发布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