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临沂市政府副市长刘贤军对红十字工作作出批示,指出:“红十字会是国际组织,也是中国与国际接轨程度较高的组织之一,红十字会的形象十分重要,希望再接再厉,在树立红会形象,弘扬红会精神,传播红会文化,做好结合文章上下功夫,为当地经济文化和社会道德建设做出榜样”。
8月20日下午,刘贤军副市长在市政府副秘书长冉贤的陪同下,到市红十字会调研指导工作,实地参观了红十字文化展室、党员活动室和廉政文化走廊,认真听取了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迟明丛关于红十字运动发展史、核心业务开展、民生救助项目推进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刘贤军对近年来我市红十字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全体红十字人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沂蒙精神高度契合,具有崇高的价值指引和精神感召力量。他强调,红十字会是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参与精准扶贫、保障人民健康、服务民生需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他要求,市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升依法建会、依法治会水平,努力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形象。
按照刘市长的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市红十字会立即召开执委会议进行了贯彻落实。一是要在民生工作上下功夫。着力做好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府民生项目――红十字“三百救助”工作,继续做好结对共建、造血干细胞捐献、应急救护培训、红十字文化传播等重点工作。二是在红会文化结合上下功夫。大力推进临沂市博爱园、市红十字文化研究中心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作用,扩大红十字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三是在打造良好的形象上下功夫。以开展“工作落实年”和“服务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学习宣传贯彻新红会法为统领,以提升人道服务水平为着力点,以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贯彻落实“一次办好”要求,打造“阳光人道、和谐红会”服务品牌,提高红会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