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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募捐筹资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救灾救助、扶危济困等人道救助工作,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应向同级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近日,莒南县红十字会按照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部门的通知》(民电〔2017〕145号)要求,主动向县民政部门申领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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