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和市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地顺利开展,近日,沂水县红十字会进行了会费收缴工作。
本次缴费是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新标准收缴。按期缴纳会费不仅是各会员单位和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它用于开展与红十字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近年来,沂水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红十字会的关心支持下,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扎实开展“三献、三救”工作,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发挥了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