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沂水县红十字会与沂水县蓝天救援队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双方签订协议合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红,党组成员、副会长陈晓雨,沂水县蓝天救援队队长王民乐,队长助理侯海鲍,副队长武君等参加。
签约仪式上,王民乐表示,沂水县红十字会作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丰富资源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医疗救助、人道关怀、应急救护培训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与沂水县红十字会的合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沂水县应急救援水平,共同为建设和谐、安全、美好的沂水贡献力量。
姚红表示,沂水县蓝天救援队拥有专业的救援技能和丰富的救援经验,积极投身于沂水县各类紧急救援及大型活动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对于蓝天救援队选择与沂水县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应急救援表示欢迎。相信在以后合作开展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双方都能发挥各自特点,优势互补,形成强大合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姚红强调,在应急救援领域,县红十字会与蓝天救援队要精诚协作、团结一致、资源互补、互助共赢,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同时要做好以下几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决杜绝麻痹侥幸心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二是加强实战演练、规范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整合队伍资源,牢固树立“练为战”理念,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理论、体能和技能培训;三是加强沟通联络,形成强大合力。要加强联动协同,确保在遭遇突发应急事件时,能够做到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调有序,高效救援。
随后,姚红和王民乐共同签署合作协议,这标志着着双方在应急救援领域的深度合作迈出实质性的步伐。签约仪式后,县红十字会为蓝天救援队发放部分应急救援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