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临沂市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委政府和总会、省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做好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制度执行、宣传引导、协同联动等各项工作,助力全市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截止2020年2月19日零时,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累计接收捐赠款物价值8784.33万元,累计支出7931.21万元。其中,市红十字会本级累计接收捐赠款物价值3675.01万元,累计支出3459.43万元。
一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会机关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赈灾救护部,部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落实。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及时转发上级文件精神到各县区,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日报告制度,全体党员干部取消春节假期,全员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在做好市级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跟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1月26日,市红十字会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后,会领导班子成员立即行动,带头捐款,以实际行动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激发干部职工抗疫工作热情。在捐赠物资接收、搬运、分配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身体力行,在带头开展工作的同时,组织发动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到“三和园”社区等疫情防控一线慰问工作者,送去酒精、84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方便面、矿泉水等食用品,为社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提供人力物力支持。
三是着力落实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及信息公开等制度执行。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募捐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做好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标准要求。在款物接收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和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了协调联络组、物资接收组、捐款接收组、信息统计组等四个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自分工,加强相互配合,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序进行。在款物分配使用方面:严格执行省红会和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定向捐赠的款物,严格遵照捐赠者意愿,直接转交受赠方;对涉及医疗物资、防护用品等重点捐赠款物统一调拨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配使用。每笔款物的分配方案,一律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邀请市纪委派驻组领导与会监督指导,并报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防线。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捐赠信息发布制度。自2月2日起,市红十字会每隔二至三日通过市红十字会网站、“博爱沂蒙”公众号发布募捐款物接收使用情况信息,对本级接收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捐款捐物明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将捐赠信息发布情况通过临沂日报、临沂在线、琅琊网等我市主流媒体进行转载刊发,在志愿者微信群、宣传工作群进行发布,不断扩大公众知晓范围,以实际行动维护“阳光人道、和谐红会”良好形象。
四是着力强化舆情监控和正面宣传引导。建立省、市、县三级舆情信息监控报送制度,动员全市红十字人及志愿者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对网络上恶意编造的针对红会的不实谣言进行投诉、澄清。及时有效回应网友质疑,维护红会形象。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宣传工作,每日在网站、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等网上红十字会发布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推进等宣传信息,大力宣传爱心企业及个人无私捐献的感人事迹,引导公众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截止目前,市红十字会累计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知识普及信息321条,群众点击阅读10万余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着力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加强与省红十字会、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民政局的汇报沟通,会机关派出一位分管领导和一位工作人员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助工作,每日汇报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全市联防联动工作开展。按照省红会、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对全市募捐款物接收、支出情况开展专项统计,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为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临沂市红十字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总会、省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持续做好款物接收使用、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标准,不辱初心使命,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