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力度,激发社会培训主体活力,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救护培训供给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精神,现就我市红十字救护培训收费标准按照市场定价,兼顾公益,以收抵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调整,由111元/人调整为200元/人(包含教材、授课费、培训教具及其他资料费等),特殊情况也可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执行价格,调整后的价格于2020年5月18日开始执行。
临沂市红十字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