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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十字初级救护员培训、应急救护普及性培训
| 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宣传、普及、培训服务
| 临沂市
红十字会
| 市红十字会业务科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1.《红十字会法》(2017年2月通过)第三章第十一条:“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2002年9月通过)第七条:“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下列工作:(三)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3.《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5年5月通过)第十条:“(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 《红十字救护员证》
| 《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救护员培训每人每期111元。公益性培训为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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