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红十字会党组印发《中共临沂市红十字会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战略、重点任务、重点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红十字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六方面20条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开展“大学习”活动,掀起学习热潮。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到中心组、支部日常学习中,通过多种方式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做到经常学、深入学、认真学、全面学、反复学。二是开展“大交流”活动,深化认识理解。在读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组织全会党员干部开展讨论交流活动,进一步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掌握精神实质。三是开展“大宣讲”活动,凝聚广泛共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党组成员“带头讲”、党员干部“社区讲”、红十字宣讲团“普及讲”等方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走深走实。四是开展“大调研”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悟见创”基层调研和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相结合,深入县区基层开展红十字工作大调研,丰富完善调研报告,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指导依据。五是开展“大服务”活动,保障改善民生。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做实做好主责主业,不断提升人道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人道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开展“大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在门户网站和“博爱沂蒙”微信公众号开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挖掘一批活动开展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事迹,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市红十字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小组,会党组书记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部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会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支部的各项活动,对支部活动负责指导。各部室负责人要结合岗位职责,不但要督导部室人员认真地“学”,而且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地“做”,学用结合,确保工作实效。会领导小组要加强活动督导指导,定期通报活动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