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信力要注重“四动”
张春中
公信力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提高公信力是一项重要、艰巨而持久的任务,子曰:“民无信不力。”公信力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同样也是一个单位、行业、组织的立身之本。关于公信力建设,笔者首先想作一个说明,提高公信力是对工作质量和工作标准的更高追求,它不仅仅是红十字会一家的当务之急,也是每个单位、行业、组织都在孜孜以求而又永远在路上的课题。古罗马时代的历史学家塔西佗指出,当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这个卓越的见解后来成为西方政治学里的定律之一“塔西佗陷阱”。公信力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在当前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关心红十字事业的大背景下,红十字会提高公信力要注重“四动”。
一、要善于“互动”。世界上的一切误解多源自隔阂。不了解、不熟悉,仅靠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成见、疑问、揣测、谣言等“不速之客”便会前来拜访、纷至沓来。由于职能、体制等原因,红十字会不可能像其他政府组成部门一样经常出现在党委政府和人们的视野中,不了解、不熟悉红十字组织的大有人在,甚至就在我们身边。所以,我们要善于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平台与社会互动,畅通红十字会与社会沟通交流渠道,变“独舞”为“群舞”,变“独唱”为“合唱”。一要推进信息公开。要通过网站、“两微一端”、捐赠信息发布平台等建立与社会公众的经常性沟通联系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发布捐赠信息,特别要明确捐赠资金和捐赠物资的去向,让捐赠方看明白账、吃定心丸。这些平台,已经建立的要用好,没有建立的要抓紧建立。二要利用好“第一书记”帮扶这个渠道。中国13亿人口,9亿在农村。红十字会社会知晓率不高,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不健全,“基层无腿”的现状使红十字会在广大农村接近“集体失语”,大部分老百姓一度将红十字会混同于民政、慈善总会等社会救助机构。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给红十字会扩大宣传提供了契机,红十字会可以利用持续不断地参与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在广大农村传播红十字理念和人道思想,广泛开展红十字活动,与老百姓面对面互动,心贴心交流,手拉手沟通,这将有助于扩大红十字会社会影响,提高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
二、要争取“主动”。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要坚决反对和纠正群团组织“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不断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主动走出去扩大宣传和寻求支持。一要主动将红十字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支持、广大百姓关心的民生等问题,巧打“融合牌”,弹好“协奏曲”,把红十字工作和元素渗透和体现到“一带一路”“脱贫帮扶”等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发挥在资源动员、国际交流、志愿服务、人道传播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讲好红会故事,传播红会声音,优化人道服务供给,增进人民福祉。二要主动走出去“现身说法”。人道主义精神是每一个红十字人心中必须持有的信念,它不是挂在嘴上的,而是要落在我们的行动上。强化每一名红十字人都是宣传员的理念,党员干部首先要带头成为优秀志愿者,倡导全体红十字人及志愿者走出办公室,借五八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纪念日和开展红十字活动之机,亲自向社会公众讲解红十字知识,传播红十字精神,提升社会各界对红十字组织的认知。三要主动争取和动员理事参与红十字工作。红十字理事会的成员来自方方面面,充分发挥理事的作用才能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兴旺发展。在发挥理事作用方面,各级红十字会还做得不够。理事不“理事”或不经常“理事”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如果红十字工作连理事都不清楚,公信力便无从谈起。要依据红十字会法和章程进一步完善理事会制度,做好对理事的服务和支撑,结合每位理事的特点,制定能够充分发挥理事作用的工作计划。要主动了解理事关心的问题,组织好理事的相关调研活动,为理事参与红十字会工作提供条件。要扩大决策民主,保障与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能够充分听取和吸收理事和理事会的意见,使理事当好红十字事业的“代言人”、红十字精神的“宣传人”、红十字会工作的“当家人”、红十字会工作落实的“监督人”,最终达到理事要真正“理事”、常务理事要“经常理事”的目标,在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要输出“感动”。作为人道精神的传播者、民心相通的重要力量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红十字系统从来都不乏感天动地的先进事迹和先模人物。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感人至深的事迹和人物鲜有机会走进大众视野,即便有相关报道也不够充分和全面。解决这一问题,各级红十字会要善于借助各种传播平台和渠道把这些“感动”输送出去,以此提高社会公信力。一要与媒体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红十字会的基本职责除了《红十字会法》中规定的之外,从根本上还要努力为会员、志愿者、捐赠人乃至媒体人服务,通过动员他们再为最易受损害群体服务。要通过定期召开媒体恳谈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媒体讲好红会故事,主动听取媒体人对红十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先感动媒体,再通过媒体感动社会。二要定期开展主题采访活动。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不能搞“体内循环”、“自娱自乐”,要借开展“三捐献”等核心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之机,组织开展好主题采访活动,让媒体记者亲自参与到人道工作的一线中来,通过媒体把红十字系统的感人事迹推广出去。三要利用好党和政府的重大评选平台。由于工作职能的原因,红十字人几乎每天都在做善事、好事,都在与好人、好事打交道。如何把这些“好人”“好事”包装好、推广好,对红十字人来说既是课题也是难题。显然,仅仅借助红十字会自身的宣传平台远远不够,还要善于利用“道德模范”“十佳青年”“感动中国”等一些社会关注程度和社会知名度较高的平台,积极推荐红十字系统的先进事迹、先模人物,使“红会故事”“红会人物”能够跻身主流媒体、走进千家万户、逐步深入人心。
四、要形成“联动”。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第七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而言,作为全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各级红十字会在重大问题、核心工作等方面要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形成联动,这本身就是社会公信力强大的体现。一要加强业务指导。《红十字会法》规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作为全国红十字组织的总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切实加强对全国红十字组织的业务指导,要突出核心工作,集中精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指导各级红十字会扎扎实实地开展一些党和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民生项目,不搞“四面出击”,不要“面面俱到”,更不能“各吹各号”,以此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譬如广东“中山万人行”慈善活动,经过总会指导和广东省红十字会几年的持续打造,已经成为全国知名品牌,社会关注度很高,反响也好,它既是广东也是总会的品牌,这就是上下联动的成果。二要开展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总体来看,红十字工作缺乏标准,特别是“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工作操作环节和业务流程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极易引起争议和诱发舆情。红十字会要提高公信力,自上而下联动推进工作标准化是当务之急。要通过标准化建设把红十字会系统创新的经验、技术、过程、方法,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形式进行固化、推广、应用,并努力上升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使红十字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以遵循,从而提高红十字会透明度和公信力。三要完善监督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由外到内对红十字会进行联动监督,提高社会透明度。要加强对内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对资金募集、资金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资产监管、项目实施等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和纠错问责机制。要依法设立监事会,选任好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增强代表性,扩大覆盖面,使其按照《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开展工作。要主动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红十字会财务收支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积极推进治理结构、人事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的改革创新,调整优化职能,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公信力的红十字会。
(作者为山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