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相关规定设立,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群团组织。
平邑县红十字组织始于1925年(民国14年),武台乡蒋里村进步人士刘纯一建立全市第一个红十字组织,发展会员近百人,开展救助难民、救护伤病和赈济灾民等活动。1986年8月,平邑县红十字会正式成立。2011年平邑县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由平邑县卫生局代管调整为县党政领导联系,2021年列入群团序列,2022年9月实现独立运行。截至2023年12月,平邑县红十字会共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17个,团体会员单位27个,会员7560人,红十字青少年89583人,志愿服务队19支,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2支,志愿者300余人,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1家,博爱卫生院3个,博爱卫生站12个,红十字救护站1处。
平邑县红十字会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依法开展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开展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及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发动工作,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艾滋病的预防宣传,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的传播,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为全县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红十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