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经山东省红十字会研究批准,同意蒙阴北城医院冠名为“蒙阴红十字北城医院”,这是我县首家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
8月23日,县红十字会和蒙阴北城医院签订了《医疗机构冠名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了相关责任。双方确认并保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共同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签约仪式上,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段海军指出,冠名红十字医院既是一种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北城医院在传播人道主义精神、开展社会救助、普及卫生救护知识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人道救助,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为我县红十字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北城医院董事长于金海表示,医院将严格遵守《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和《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维护“红十字”形象,依法开展工作,把红十字精神贯彻到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勇担责任,履行义务,服务广大人民群众。